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会的参赛条件
2.2012年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竞赛规程(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会的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具有中国国籍和正式学籍的普通中学(含普通职业中学,不含中等技术、专业学校)在校、在读学生。
(二)运动员须经医院检查并提供《健康证明》。
(三)参赛运动员的年龄为1995年9月1日(含9月1日出生)以后出生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所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第二代《居民》方可准许比赛。
(五)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六)从上一届包头中运会(2011年7月22日)起,凡参加过下列各类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会比赛。
1.田径。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
2.游泳。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
3.篮球。中国篮球职业联赛、全国篮球联赛、全国俱乐部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
4.排球。全国排球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
5.足球
(1)男子:中国足球、中国足球甲、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U-19足球联赛、U-17足球联赛;
(2)女子:中国女子足球、中国女子足球足协杯、中国女子足球锦标赛;
6.武术。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全国武术太极拳锦标赛、全国武术对练精英赛;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和全国武术套路冠军赛(传统项目)比赛;
7.乒乓球。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甲B联赛。
(七)以学校名义参加下列赛事的不受此限。
田径:全国田径锦标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全国青年田径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篮球联赛;全国青少年U-18及以上年龄组排球联赛、锦标赛、冠军赛;U-17足球联赛;乒乓球: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甲B联赛。以上赛事以正式印发的秩序册为准。
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艺处对此类参赛者,应在第二次运动员报名时,主动提供相关运动员参赛情况说明。
(八)运动员注册
凡报名参加本届中会的运动员,报名前必须在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经运动员所在教育厅(教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由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负责人员审批合格后,按照《全国员注册管理规定》对每一名运动员收取20元/年注册费。
注册截止时间:篮球、排球、足球为2013年11月1日;其他项目为2014年5月10日。
2012年全国青年篮球联赛的竞赛规程(草案)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二、竞赛日期和承办单位
男子:
第一阶段2012年3月20日至26日在福建晋江、四川绵竹、广东广州黄埔、河南漯河举行。
第二阶段2012年8-9月(待定)在浙江桐乡、辽宁营口、内蒙古赤峰、黑龙江大庆举行。
女子:
第一阶段2012年3月1日至7日在四川广元、重庆渝北举行。
第二阶段2012年8-9月(待定)在辽宁丹东、山东枣庄举行。
三、竞赛办法
联赛分A、B组、两个阶段分别进行比赛。
(一)组别划分
男子:
A组为上一年度青年联赛前16名的队,第一阶段蛇形排列分为A1、A2两个小组;B组为17名以后的队,蛇形排列分为B1、B2两个小组;
女子:
A组为上一年度青年联赛前8名的队;B组为9名以后的队;
上一年度没有名次的队,就近安排,分入各组,如某组参赛队超过8支,比赛办法按照补充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比赛办法
第一阶段进行预赛、半决赛和决赛(赛程为七天)。
1、预赛:用单循环赛制,排出预赛名次(每队两天打三场);
2、半决赛:(每队每天打一场);
预1vs预4
预2vs预3
预5vs预8
预6vs预7
3、决赛:(每队每天打一场);
预5预8负vs预6预7负(7、8名)
预5预8胜vs预6预7胜(5、6军)
预1预4负vs预2预3负(3、4名)
预1预4胜vs预2预3胜(冠亚军)
(三)比赛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并执行以下特殊规定:
1、上、下半时之间休息8分钟。
2、每队必须分成甲、乙两组各6名运动员参加第一、二节比赛。第三、第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如某队由于伤病不足10人,由对方教练挑选队员上场比赛。
第二阶段比赛办法同第一阶段。
(四)升降组:
男子:每年根据各组名次进行升降组,A组后4名次年降入B组,排在B组前4位置;B组前4名次年升入A组,排在A组后4位置。
女子:第一阶段结束后,A组第7、8名降入B组,排在B组前2位置;B组前2名升入A组,排在A组后2位置,参加第二阶段比赛。以第二阶段名次作为年度最终名次。
(五)比赛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2010年篮球规则》。
(六)使用篮管中心提供给赛区的侨伟牌篮球七号(男子)、六号(女子)比赛用球。
四、参加单位及分组
男子:
第一阶段:
福建晋江(A1组):广东宏远、浙江稠州、江苏南钢、浙江广厦、辽宁恒业、东莞柏宁、福建、广州自由人。
四川绵竹(A2组):山东、东莞新世纪、八一、山西中宇、北京、香港、四川金强、佛山。
广东广州黄埔(B1组):青岛、河北清泉、天津、辽宁三沟、新疆广汇、河北体育局、江苏同曦、
河南漯河(B2组):吉林、黑龙江、上海、沈阳东进、新疆体育局、湖北、 四川体育局
第二阶段:
浙江桐乡(A组决1-8名):第一阶段A1、A2组1-4名进行比赛。
辽宁营口(A组决9-16名):第一阶段A1、A2组5-8名进行比赛。
内蒙古赤峰(B组决1-8名):第一阶段B1、B2组1-4名进行比赛。
黑龙江大庆(B组决9-16名):第一阶段B1、B2组5-8名进行比赛。
女子:
第一阶段:
四川广元(A组):广东、辽宁、八一、黑龙江、江苏、北京、山东、河南
重庆渝北(B组):河北、沈部、四川、上海、湖北、(浙江、福建、重庆)
第二阶段:
辽宁丹东(A组:决1-8名):第一阶段A组前6名和B组前2名进行比赛。
山东枣庄(B组:决9名以后):第一阶段A组7名以后和B组3名以后的队进行比赛。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领队1人,医生1人,教练员1名,助理教练1名,运动员15名 ,只允许确定的12名运动员参赛。如出现伤病,只能在报名表15名运动员中替换,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号码后,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条件:
1、年龄规定: 1992-1994年出生,但每队允许报1990-1991年和1995年以后的运动员各3名。
2、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接受资格审查。
(1)交验中国篮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全国篮球协会运动员注册及参赛资格登记证》。
(2)各赛区根据篮管中心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合格的参赛队员。
(3)赛区成绩册统一记载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4)凡在成年队注册的适龄运动员,本年度(本赛季)未参加成年队比赛,可以参加青年联赛。
(三)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种以上不同颜色、号码清晰全队统一的比赛服装。
六、排定名次办法
根据篮球规则中有关规定排定名次。
七、奖励办法
(一)第二阶段获A组前8名队颁发成绩证书。
(二)第二阶段A组和B组前8名决赛评选出“最佳得分”、 “最佳三分球投手”、“最佳篮板球”、“最佳助攻”、“最佳抢断”、“最佳扣篮”、 “最佳盖帽”等奖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给予奖励(奖品赛区提供)。
(三)各赛区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每队各1名,“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2名,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执行, 奖品由各赛区提供。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于赛前30天开始,赛前20天截止。各队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寄到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和赛区,运动员电子版照片发给赛区的竞赛部门,以便制作秩序册。
(二)运动队报到、离开时间实行前二后一制。
(三)运动队每人每天自交伙食宿费男队100元,女队80元,(不得收取管理费,不足部分由赛区补贴),赛区负责接待16人(按照交纳食宿费的人数,最多提供8个标准间住房),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本次比赛的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各单位在报名时向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交保险单据和健康证明复印件。
九、其他
(一)赛区秩序册以篮管中心注册部门审核通过资料为准,运动员名单要附照片。
(二)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赛区须将秩序册、成绩册、技术统计和赛区总结(均要求用A4纸并打印三份)汇总报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
(三)各赛区须使用主办单位统一规定的技术统计软件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技术统计,技术统计负责人须经中心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的人员。技术统计每场比赛结束后及时送交运动队和新闻单位,并向主办单位和联赛网站传输成绩和技术统计数据。
十、各赛区需安排一次由裁判长主讲的《2010年篮球规则》讲解课。裁判员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由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