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一级篮球裁判评判标准是什么?
2.我国第一批国家级篮球裁判员有哪些?
国家一级篮球裁判评判标准是什么?
评判标准:
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篮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基本具有篮球竞赛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在省级或相当省级篮球竞赛中能用途正、副裁判长职务。
具有训练二级以下篮球裁判员的能力。
熟悉篮球技术、战术及英语篮球裁判术语。
扩展资料:
申报篮球国家级裁判员的条件及考试内容:
国际级裁判员的晋升考核由中国篮协裁委会推荐,并征得有关省区市体委(篮协)的同意,以中国篮协名义向国际篮联推荐和申请,参加国际篮联组织的考试。经国际篮联考核批准后,由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公布,发给证书、证章、胸徽。
报考条件:
必须是模范遵守各项规定的优秀国家A级裁判员,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成熟、稳定的裁判业务水平。
年龄在三十八周岁以下(以临考时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形体、仪表、气质较好。
应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能运用英语独立执行临场工作;在中国篮协组织的英语考试中成绩合格。
有较好的篮球技能和一定的技战术理论。
百度百科——篮球裁判我国第一批国家级篮球裁判员有哪些?
1957年1月7日,国家体委批准了我国第一批18名国家级篮球裁判员,他们是:王长安、王承藩、牟作云、刘荷生、宋君复、李子侃、李清安、罗百达、周春鸿、姚恩汉、祝明星、郑志芳、郑衍苏、高治中、黄存瑞、舒鸿、董守义、张长清。[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