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羽球取消资格,这是为什么呢?
2.大家都来谈谈伦敦奥运会中国女双羽毛球组合被取消比赛资格!
国羽球取消资格,这是为什么呢?
简单的说:他们太蠢了 不值得同情
先谈比赛。羽毛球比赛有三种:
1.公平竞争,双方都想赢,利益冲突
2.默契球(俗称让球),一方想赢,一方想输,利益一致
3.球,双方都想输,利益冲突(这也是为什么双方不可能做好球的原因)
谈谈这三种比赛:
1.没有任何问题
2.隐蔽性极强,成功率99%,是世界体坛里被使用最多的一种控制比赛走向的方法,这种比赛传闻很多,但至今没听说过有什么著名的球队因为默契球而被重罚
3.风险极高,成功率1%,亵渎体育精神,属于SB做法。
那么来谈谈本届奥运会的羽球。
小组赛阶段,比赛直到A组的中国二队尽全力但是仍负于丹麦队为止,都没有问题。但是这场比赛一结束,问题马上来了:根据规则,A1对B2,A2对B1。这时,B组的中国二队已获出线权并居小组第一,韩国队也已获出线权并居小组第二。
接下来的这场比赛怎么打,成为摆在李永波面前的一道难题。
这时,他又三个选择,分别对应三种比赛类型。我来逐一分析(不按顺序):
方法一:赛前和韩国队商量好,打默契球。有人说这会让中国和韩国中的一方吃亏,是的,本届奥运会会有一方吃亏,所以在下面的世锦赛会补给吃亏的一方。因为在女羽里,中韩是最大的两家,操控女羽还是比较容易的。
方法二:中国队不管韩国队,公平竞争。这就有三种情况:
1.韩国也公平竞争,中国输,比赛没有任何问题,中国队的目的达到;
2.韩国也公平竞争,中国胜,比赛没有任何问题,中国一队B1,半决赛对阵A2的中国二队,请看4;
3.韩国队故意输,中国胜,中国一队B1,半决赛对阵A2的中国二队。但是中国队可以向国际羽来年申诉韩国队球,申诉成功,韩国队完蛋(当然,几率非常小);就算申诉不成功,也可以像朴泰桓一样,搞得韩国队鸡犬不宁。请看4
4.中国一队半决赛遭遇中国二队。这场球,中国队可以打默契球,保存体力(以前这招屡试不爽),必定一队参加三四名决赛,一对参加决赛。这样的话,中国队按照概率顺序有三种结果:P(一金一铜)〉[P(一银一铜)+P(一银)],也就是说中国队基本能拿一金一铜,再差也能稳获银牌,唯一的缺憾是不能包揽一金一银。而这个时候,中国队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国际羽联赛制不合理,因为这时候中国队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让国际羽联在全世界面前被扇耳光,中国在这场博弈中获胜。
看到这里,我想大家基本都明白了,这次怪谁,主要责任就是李永波和中国羽球队的领导。
面对当时的场景,中国队正确的做法是:1.试探韩国方面的口风,看看能不能做默契球,如果能则商量好打默契球,如果不能则公平竞赛,如果不确定呢?
那就先按照球打,试探韩国的意图,那么:
1.如果韩国公平竞赛,则中国队心领神会,开始打默契球,装输(让球对于中国这种高水平队员是很好打的,因为你可以先赢一局,然后让韩国队反超,比如故意跑得慢一点,边缘球当作判断失误丢分,这些动作不要说普通的观众看不出看来,而且国际羽联就算看得出来,因为是高水平的默契球,人家也好装聋作哑,毕竟中国是大哥大,国际羽联也不想把中国惹急)。当然,接下来中国队就要做好心理准备,面对韩国的发难,但是因为默契球太隐蔽,所以你也没有确凿证据,韩国只能闹闹。而且,韩国想闹,国际羽联也不想惹中国
2.如果韩国打球,故意输,这样中国就公平竞赛,中国胜,中国一队B1,半决赛对阵A2的中国二队。但是中国队可以向国际羽来年申诉韩国队球,申诉成功,韩国队完蛋(当然,几率非常小);就算申诉不成功,也可以像朴泰桓一样,搞得韩国队鸡犬不宁。
但是现实中,李永波是怎么做的呢?他个SB,双方一开打就都打球,故意输。球居然打了几分钟之久,可见这个SB赛前根本就没考虑那么多,根本就没跟队员说到要看韩国队的球风是正是歪,应该怎么应对。这个SB最后就眼睁睁看着中国队和韩国队在全世界那么多双眼睛前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呢?这一下把国际羽联也推向了绝境,国际羽联就算想护你也没办法护,因为太明显了!结果中国一队被取消资格。但这还是小,中国羽球在和国际羽联的博弈中完全失败,输了球还输了人,名声扫地,这个时候你处于道德制低点,你再指责国际羽联赛制不合理,就是笑话。不过这个时候中国羽球的领导们终于回过味儿来了,知道自己闯了大祸,赶紧装孙子,国际羽联也忌惮中国这个羽坛大哥大,于是只给了最低的处罚,没有把于和王赶尽杀绝
中国羽毛球队未及决赛,已输掉了伦敦战役——以后的金牌已无关胜负。
中国女排在2002年世锦赛上为选择对手而故意输球,遭到了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的严厉批评,代表团团长和主教练也发出“致歉公开信”。但是不服的人相信也不在少数。中国体育界长期存在着一种“金牌至上”、“合理利用规则无可非议”的思潮,也得到了一些人的附和。
“合理利用规则”,从字面上并没有错,像举重选手称体重前减体重、称体重后适当进食,就属于“合理利用规则”。但其前提是遵守奥林匹克精神、体育道德和人们的认知底线。虽然奥运会从迈入市场化、职业化以后,就有一种“奥林匹克已死!”的哀叹,但越这样我们就应该越加倍呵护奥林匹克精神,自觉捍卫最起码的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如果认为规则没有明文限制而时时处处钻规则的空子,大家都成为势利小人,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什么信仰可言!还有什么道义可讲!还有什么希望可盼!
在卖门票、尤其是门票卖得还不便宜的奥运会上,“争输”比赛可以说是一种商业欺诈。没有消费者愿意买含毒食品,没有影迷愿意进看“垃圾”**,同样球迷们买票看球,希望看到的是货真价实的高水平对抗,而绝对不是松松垮垮的球、默契球和争输球。球迷的花费与他们得到的“商品价值”严重不符,他们是“被骗”看赛,这不是商业欺诈又是什么?从这个层面上说,中国、韩国、印尼选手的行为已经不是“合理利用规则”,而是公然违背了各国普遍实行的市场法则。
在这种错误理念的引领下,结果决定一切,过程则无关紧要,为了金牌可以不计成本、不择手段、不管影响。金牌就是话语权,金牌就是遮羞布,自以为舀了金牌,就可以让天下人闭嘴!这种思维和行为模式在国内颇有市场。
而在部分西方媒体处心积虑挑刺的当口,在奥运会这个全球关注的大舞台上,中国羽毛球队却自己撞上枪口,既是一种无知,更是一种昏聩!
伦敦奥运会羽毛球比赛规则饱受质疑,被认为是诱发此次消极比赛的起因,世界羽联必须反思和整改。但这不能成为我们自我开脱的理由。在奥运圣火映照下,中国体育人应该坚守信仰,应该分清是非,应该恪守底线。
金牌背后,一个民族的尊严和品格更加重要!
大家都来谈谈伦敦奥运会中国女双羽毛球组合被取消比赛资格!
我认为主要责任在国际羽联和伦敦奥组委,是国际羽联和伦敦奥组委制定的比赛规则存在严重的问题,才会出现输(打球)的情况。
凡是分组赛的运动项目,多数都存在输(打球)这个问题,只要运动员知道他已经小组出线了,后面的比赛就无关重要,就不可能再去全力拼搏,必定会随便应付,节省体力为后期的比赛做准备,还有的为了不与另一组的某个运动员(队)相遇,比赛中就故意输给对方。
这种非常不合理的比赛规则,才是迫使运动员输(打球)的主要原因。只是球类比较比较容易看出运动员(队)输(打球)罢了,因此经常被处罚,而其他项目的输就不容易看出,输也就十分正常,从没有被处罚过。这就非常不公平。
比如游泳、跑步等项目,在小组预赛、半决赛等比较中,成绩较突出(游得最快、跑得最快)的运动员,基本上都不会用全力去比的,他(她)只要保证能小组出线就行,只会在决赛时才全力拼搏(也相当于打球)。然而,这些项目中运动员“不全力拼搏”(相当于输)的情况多了,可是从来没有批评、处罚过谁。
因此,国际羽联、奥组委应该好好反思和检讨,修改完善比赛规则,不要让运动员成为不合理比赛规则的牺牲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