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拳击联赛的赛事规则
中国拳击联赛的赛事规则
联赛形式包括团体预赛暨个王赛预赛、团体决赛和个王赛决赛三个阶段,时间为2010年4月下旬至7月,如在赛季期间国家队执行重要出访任务等,联赛将酌情顺延。
其中,首届联赛将由以省市为单位的全国8个俱乐部队伍组成,南北方各4支,用南北方同时或错时进行主客场双循环赛制,共进行24场比赛,每周4场比赛,共需6周。
团体预赛排名办法: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零分,各区内积分第一名的俱乐部分别荣获“南方团体冠军杯”和“北方团体冠军杯”,同时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并参加团体决赛。如两队积分相同,名次的排列原则为:
一、比较双方比赛获胜场次,获胜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仍相同,双方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团体决赛在南北团体冠军之间进行,比赛用3场2胜制,预赛积分排名靠前的俱乐部,将获得两个主场的资格,如积分相同,由联赛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名次的办法同上。
决赛夺冠的俱乐部将被授予“中国拳击联赛总冠军杯”,其拳手将荣获(10人)个人总决赛金牌,同时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亚军俱乐部的10名拳手将获得总决赛银牌;第3至第8名则按照预赛积分决定排名,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则名次并列。
团体预赛暨个王赛预赛阶段每个级别积分前两名的拳手,将有资格参加个王赛,获胜的拳手将荣获该级别“中国拳王”称号,同时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
联赛共设5个级别,即51、62、73、84和+91公斤(每场比赛增加一对女子拳击表演赛)。每支参赛俱乐部原则上至少由10名签约拳手组成,每个级别两名拳手;两个俱乐部的比赛均包括5个级别各一场比赛,执行国际拳联奥运会竞赛规则;每次比赛持续约两个小时(包括简短而隆重的开幕式和颁奖仪式)。